安徽长丰城东万元商业农村支行银行因违规遭法违罚款 DATE: 2026-02-06 12:29:17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巢金罚决字〔2024〕4号)显示,安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长丰城东
农村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巢湖监管分局予以罚款60万元。商业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规定,银行因违
2024年8月15日,支行安徽长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东支行因信贷资金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法违罚款贷款资金转存款后再质押用于贷款;员工出借资金给客户使用,规遭

